10.半個月后,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再審判決下來時,
我正在監(jiān)獄探視室隔著玻璃看陳父陳母。他們因為自首且積極賠償,
分別被判了三年和兩年有期徒刑,頭發(fā)在短短時間內全白了。“樂樂...... 還好嗎?
” 陳母隔著玻璃比劃著,眼淚不停地掉。我點點頭,
把樂樂新拍的幼兒園畢業(yè)照貼在玻璃上,照片里他穿著小西裝,手里捧著獎狀,
笑得眉眼彎彎。走出監(jiān)獄大門時,李曉蘭開著車等在路邊,
后備箱里放著我從精神病院帶出來的唯一行李:一個舊布包。“檢察院那邊說,
國家賠償款下周就能到賬。”她遞給我一杯熱咖啡,“還有精神病院的事,
我聯系了以前的同事,查到院長這些年收了不少‘家屬’的錢,把不聽話的病人當瘋子關,
甚至偽造病歷。”我點了點頭,想起這些年的苦,手中的咖啡嘗著有些甜了。
拿到樂樂的監(jiān)護權文件那天,正好是他七歲生日。我去幼兒園接他時,他背著小書包沖過來,